两高一部新规:对受犯罪集团蛊惑实施电信诈骗的大学生,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起诉
时间 • 2025-10-29 18:13:25
犯罪
处罚
依法
6月22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据介绍,《意见二》共十七条,针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特点作了专门规定。
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般系集团犯罪或者团伙犯罪,具有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层级分明等特征。对于此类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原则是明确的、坚定的,不变的,但指的是总体从严,同时也要求宽以济严。
“对于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累犯、惯犯,坚决从重处罚。但对于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应当综合考虑其地位作用、主观恶性、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依法从宽处罚。”
李睿懿说,特别是近年来发现有诈骗犯罪集团蛊惑、利诱在校大学生、刚毕业大学生参与实施诈骗,对于这类人员,只要其悬崖勒马,真诚悔罪,还是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依法从宽处罚。对于其中犯罪情节轻微、危害相对不大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编辑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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