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记者嫁给青海蜂农生三娃,自曝遭家暴 专家解读:被家暴后如何取证?

时间 • 2025-11-01 07: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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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前女记者马金瑜公开发布的自述文章《另一个“拉姆”》刷屏网络。她在文中直指,在远嫁青海蜂农后,自己在多年婚姻生活中被丈夫多次家暴,甚至被打到大小便失禁,同时还发现丈夫婚内出轨。在无法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情况下,2018年,她选择带着三个孩子逃离这个家庭。

马金瑜视频截图

此文发布后,随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热议。中央政法委发文表示,家暴不是家务事,全社会都应“零容忍”。青海省妇联表示高度关注此事件,家庭暴力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对任何针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侵害行为。据媒体报道,对于此事件,青海当地警方已介入展开全面调查。

那么,被家暴后如何取证?哪些算家暴的证据?受害人可以向哪些单位求助?孩子抚养权问题又如何解决?对此,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知名律师太琨律创始合伙人、主任朱界平律师以及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邱有蓉律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专业、深入的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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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暴

红星新闻:哪些行为属于反家暴法规定的家庭暴力?

朱界平: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红星新闻:被家暴后如何取证?

邱有蓉:家庭成员被家暴时应立即报警,或向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组织投诉、反映,求助。有关组织可组织调解,出具书面调解书、承诺书或情况说明。同时,受害人身体受伤后应立即前往医院就医、鉴定,保留病历和鉴定报告。

红星新闻:哪些算家暴的证据?

邱有蓉:以上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和出警记录以及病历、鉴定报告或照片、视频均可作为证据。

红星新闻: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哪些单位求助?

朱界平: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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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另外,该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红星新闻:公安机关在接到家庭暴力的报案后应该如何做?

朱界平: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红星新闻:实施家庭暴力者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邱有蓉: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负责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救济和帮助。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被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若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可根据《刑法》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家庭暴力为诉讼离婚中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红星新闻: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是什么?可以包括哪些措施?

朱界平:根据《反家暴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作出人身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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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

红星新闻: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有哪些?

朱界平: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离婚。

红星新闻: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怎样才能离婚?

朱界平:结婚后一方希望结束婚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虽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法院认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红星新闻:文中马金瑜提到,她与三个孩子已于2018年离开家。这算不算法院判离的标准之一?

朱界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就包括”实施家庭暴力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

如果马金瑜在起诉中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二人存在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那么她第一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

红星新闻:若离婚后,前夫仍施以暴力,将涉嫌犯什么罪?

邱有蓉:若离婚后,前夫仍对其施以暴力,将涉嫌犯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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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暴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

红星新闻:如果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法院是否会因为其父亲有家暴行为而进行倾斜?

邱有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如果离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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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如果本案确实涉及家庭暴力对子女身心健康会有很大影响,在法院判决时更倾向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女方。

朱界平:关于未成年子女归谁直接抚养的问题,法院判决的基本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如果孩子父亲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在争取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方面将是一个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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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

据公开信息显示,马金瑜与丈夫谢某某有商业上的合作。天眼查显示,马金瑜为贵德县草原珍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而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其丈夫谢某某。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经营范围为农副产品(蜂蜜、谷物、蔬菜、蛋类)销售及网上销售;牛羊肉销售、手工艺品销售。此外,马金瑜目前还担任深圳扎西和卓玛的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红星新闻:如果二人结婚前,马金瑜丈夫谢某某的蜂场即存在,那么二人离婚,马金瑜可以分割蜂场的财产吗?如果不能,是否能分割蜂场增值部分收益?

朱界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马金瑜和其配偶如果没有对婚前财产进行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应归其配偶。如果财产发生了增值,而增值部分又发生在双方婚后的,那么该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可主张对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

红星新闻:目前马金瑜还担任深圳扎西和卓玛的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若二人之后离婚,丈夫是否有权分割马金瑜作为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收益?

朱界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马金瑜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对双方财产没有进行书面约定的情况下,马金瑜开公司所获得的收益,应归夫妻共同财产。马金瑜的配偶有权主张对该部分收益进行分割。

红星新闻:在我国对于家暴的认定是否困难?面临着怎样的困境?有何建议?

邱有蓉:因家庭暴力的类型多样,有的情形取证难。加之我国因几千年以来封建思想的禁锢,“男尊女卑”“家丑不可外扬”,以及大多妇女被家暴后不敢言,顾及家庭和孩子一度容忍,未在第一时间留下有力证据,故得到法院认定家庭暴力时有一定难度。

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反家庭暴力的宣传,让社会成员在思想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被家暴时,知晓获得救济的途径,并注意保留被家暴的证据,维护自身的人身安全。

红星新闻记者章玲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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