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危险!高速驾驶时速197公里 小伙被记12分、罚款1500元

时间 • 2025-11-06 07:50:01
超速
公里
民警

5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三支队十大队获悉,25日下午,民警在辖区查处一起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驾驶员在限速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上,竟然开出了时速197公里的速度,超过限速50%以上,达64.2%。

↑时速达197公里/小时高速交警供图

民警介绍,日前,大队根据辖区路况,部署开展了各警组通过科技手段实现违法行为实时传输、服务区收费站现场查处的相关工作。当天下午,十大队自隆警组民警在S66隆汉高速公路富顺收费站现场查处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前方测速人员提示,有一辆车牌号川KSTxxx的红色小型轿车,在限速120公里/小时的道路上,竟然开出了197公里/小时。”民警介绍,接到情况通报之后,各警组在站口注意拦截。

下午4时43分许,川KSTxxx号红色小型轿车出现在富顺收费站,准备缴费出站。待车辆出站后,民警当即上前并引导该车靠边接受检查。在确认驾驶员和车辆信息后,民警向驾驶员出示了其超速违法的照片。面对证据,驾驶员周某某后悔不已,表示认错认罚。最终,周某某因超速50%以上被处以记12分、暂扣驾驶证及罚款1500元的处罚。

↑男子超速被查处出高速交警供图

高速交警提醒:超速行驶会使驾驶员对速度的判断能力下降,易作出失误判断,同时会破坏车辆的操纵性和稳定性,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导致制动距离增大,加大事故的严重和破坏程度。“十次车祸九次快”,希望通过曝光“严重超速”的违法行为来警醒广大司机朋友,珍爱生命、拒绝超速、安全出行。

洪森红星新闻记者袁伟

编辑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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