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年半时间 四川眉山法院共判决毒品犯罪案件381件511人

时间 • 2025-11-11 12:29:40
毒品
某某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眉山两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保持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6月25日,眉山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

眉山市检察院起诉指控,2020年6月底,李某某与陶某某(另案处理)共谋购买甲基苯丙胺运回夹江县贩卖牟利。随后陶某某联系周某某(另案处理),由李某某出资4.7万元人民币向其购买了1公斤甲基苯丙胺。李、陶二人商量将甲基苯丙胺放在从云南省耿马县孟定镇出发的货车上运回四川。

2020年7月21日晚,李某某将黑色塑料口袋、锡箔纸捆扎、内装有甲基苯丙胺的包裹,悄悄放置于蔡某某驾驶的孟定镇运送豇豆到眉山市的货车上。之后,李某某通知老乡杨某某假装以其他公司采购人员的名义联系蔡某某,以了解豇豆质量为由在看货时伺机拿走毒品。

同月23日15时许,民警在成乐高速路青神收费站出口外挡获前来取包裹的杨某某,并在蔡某某货车内查获一个黑色塑料袋包装的包裹,内有一袋用豇豆种子包装袋封装的毒品疑似物。

经称量,两袋毒品疑似物分别重670.2克、313.7克。经眉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两袋毒品疑似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分别为76.7%、71.8%。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庭审现场。

眉山中院表示,毒品是人类的公敌,危害人的健康、意志,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毒化社会风气。眉山法院强化对毒品案件打击力度,从严从重审理毒品犯罪案件。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26日,眉山市法院共判决毒品犯罪案件381件511人。

红星新闻记者蒋麟图据眉山中院

编辑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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