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减轻房东的税收负担,激励他们为企业减免租金

时间 • 2025-11-29 16: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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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介绍了近期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问题一:不少个体工商户反映,现在最头疼的就是房租问题,但是强行让房东减租又不是可行的办法,他们希望通过对房东减免一些税收来鼓励降租,请问是否有这方面的政策考虑?

王世宇介绍说,这方面的政策实际已经出台,为了更好的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尽快让企业恢复生产、恢复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相关专题调研,有很多企业家、个体业主都反映房租等刚性支出是当前一笔较大的开支,希望减免租金的呼声很高。2月2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目前全国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减免物业租金的出租方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在减免税的办理方式上,也本着尽可能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做了简化处理,通过实施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税等税收优惠,有效减轻出租方的税收负担,激励他们主动减免租金,降低这些纳税人的负担。

问题二:受疫情影响,包括商业企业在内的很多企业资金流都受到较大影响,有的按规定缴纳税费都有问题,对于这些企业,税务部门在办税缴费方面是否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王世宇介绍说,在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税务部门还通过延时办、依法缓,进一步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所谓延时办,是指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税务总局已经三次延长申报纳税期限。2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延长至2月28日,湖北延至3月6日。同时,还明确受疫情影响到期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者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及时向税务部门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可补办有关手续、办理申报。对于这种情况,税务部门依法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也就是不降低纳税信用等级,不认定为非正常户,充分体现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帮扶。3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延长至3月23日,到期后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相关省税务局还可以依法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所谓依法缓,就是指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企业,税务部门通过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以及社保费缓缴等方式,积极帮助这些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问题三: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调用供给各类生产生活物资,为保障人们正常生活、稳定市场物价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对他们是否有专门的税收优惠?

王世宇介绍说,之前提到的四批税费优惠政策当中就有专门针对保供企业的优惠,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二是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在所得税税前一次性全额扣除,以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快生产。三是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相应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四是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免征增值税。这次的疫情影响面比较大、影响程度很深,特别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交通、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等受到影响。对此,国家出台政策,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红星新闻记者赵倩严雨程北京报道

编辑刘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