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黑车非法经营额超百万,6人被判有期徒刑

时间 • 2025-12-04 21: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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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性质的车辆具有使用年限,在期满后,就成为了“营转非”性质,不能再拉客上路,具有安全隐患,2月26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召集全市200多家“营转非”车辆所属企业举行“营转非”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暨相关企业约谈会。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自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计查获"营转非"车辆涉嫌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62起,其中已处理的11起,正在调查处理的35起,最高处罚金额达5万元。目前,相关部门对成都1105台“营转非”客运车辆全部录入系统,一旦有违法行为,系统将自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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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

“营转非”车辆上路拉客公司被重罚

2019年1月29日,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总队接成都市公安局交警二分局移交案件:成都伟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伟信公司")安排当事驾驶员张某,驾驶该公司所属"营转非"车辆,搭载20人从东光小区前往某单位。经查,2018年4月,该单位通过招标与伟信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用车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每天安排车辆运送其职工往返于东光小区与成单位之间,费用为每车每天685元,按月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伟信公司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营转非"车辆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服务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和《关于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伟信公司予以责令停止道路运输经营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重罚:

跑黑车非法经营额达百万参与者被判刑

2015年下半年,杨某某等4人在成都市金牛区火车北站站西路8号非法设立客运站点,组织车辆从事成都到西昌的客运业务,利用售票差价牟取利润,非法经营额达一百万元以上,违法所得在十二万以上。另外唐某、杨某知该站点系非法设立,仍然参与该组织,为其安排调度车辆,完善非法经营黑车的产业链条,为非法经营犯罪行为提供帮助,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上。2018年1月,6人先后被民警抓获。

2018年12月29日,6人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杨判处有期徒刑一到两年,并处罚金数万。其中杨某某还因犯强迫交易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五千元。

相关部门:

营运车辆有使用期限期满后拉客面临重处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营运车辆有8到10年的使用期限,在满期限后,就成为了“营转非”性质,不能再拉客上路。”据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勤务科科长徐曦介绍,这类车再上路拉客具有安全隐患,影响交通运输秩序,一旦发生事故,很少有买足够的保险,乘客的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同时,参加会议的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旅游运输贸易分公司安全负责人李科表示,公司目前有6台‘营转非’的车辆,已经全部停运,还将进一步排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成都市交管局秩序处静态交通管理科科长殷驰表示,春运期间,交管部门对‘营转非’车辆上路拉客进行了专项整治,全市所有的‘营转非’车辆已经被录入系统,加大监管力度。据统计,专项整治工作启动至今(2019年1月25日至2月25日),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全市交通执法队伍共出动执法人员1247人次、执法车辆364台次,共计查获"营转非"车辆涉嫌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62起,其中已处理的11起,正在调查处理的35起,最高处罚金额达5万元。

交管部门提醒,“营转非”车辆上路拉客并非小事,除了行政处罚外,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张肇婷摄影报道

编辑余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