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名创优品被举报抄袭风波不能以“私了”收场

时间 • 2025-11-11 15:15:46
创优
知识产权

任何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事件都并非小事,都应放置到法律放大镜下加以审视,围观群众有权获得真相。

近日,设计师@李棟00反映称,自己去年8月设计并于9月发布的图案,在未经自己允许的情况下,被名创优品用在帽子上。对此,名创优品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或与帽子商品生产供应商与设计师之间的“误会”有关,现正在与供应商联系排查此事件。18日晚间,设计师表示,已经和名创优品达成共识,也和名创优品帽子生产商达成一致协议,对方表示会给其合理理赔,并将与其签订1到3年合作协议。(详见报道:《名创优品再陷抄袭风波,又“甩锅”供应商?当事人回应:已达成合作》)

从这一事件来看,对于公众而言,仍存在一些不清不楚之处。比如,名创优品侵权设计师相关知识产权作品是否是供应商惹的祸?即便此事是因供应商而起,名创优品作为管理方和最终使用者,是否就能将所有责任推给供应商了事?

从表面上看,这是该设计师与名创优品及其供应商的“个人纠纷”,然而涉及到知识产权层面,却不能仅仅视为私事而加以了结。知识产权指向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等。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设立及运行,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它体现了对于相关领域智力成本投入及成果的尊重及制度性保障,也确保了越来越多的人从事知识经济,为公众福利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因此,这场疑似侵权风波不能以“私了”收场,其背后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关乎公共利益。如果此事最终仓促收场,赔点钱,把责任扣到供应商身上就算解决,一来是损害了公众知情权,毕竟该设计师之前举报反映此问题,公众关注所形成的压力,也推动着名创优品尽快妥善处理此事。因此公众“围观”也就起到了共同监督的效力,关于此事最终如何处理,需要对大家有个合理的交代。

其次,如果名创优品供应商真的侵权相关产品,那么“私了”是否合适?对于单个事件而言,当事人有权选择以任何方式寻求与名创优品的和解,但从保护知识产权的体系化建设来看,名创优品还应将相关处理结果公之于众,如果侵权事实成立,还应公开道歉。要知道,作为一家知名企业,此类事件绝非小事,而是与其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是否存在漏洞、甚至其价值观是否有漠视知识产权的偏差等问题息息相关。

其实,名创优品此前已被报道涉及多起法律诉讼,其中6成系侵权诉讼,包括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此外,外资品牌曼秀雷敦、乐扣乐扣都曾起诉名创优品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这正反映出其知识产权管理流程问题不少,本质上也可以说是对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视不够。

从更高层面而言,在我国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过程中,某些人乃至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性质的认知误区,一度对我国经济良性有序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日趋完善,以往曾经被认为常态化的各类侵权现象都被纳入到规范化管理中。

任何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事件都并非小事,都应放置到法律放大镜下加以审视,围观群众有权获得真相。侵权企业哪怕通过民事协商与被侵权方和解,也应对其侵权事实予以披露并向当事人、公众道歉。这其实也是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的方向所在。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毕舸

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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