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男子预谋杀害妻姐未遂驾车冲撞站台致7人死亡 被判死刑
时间 • 2025-11-30 05:08:55
冲撞
故意
12月31日,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当天该院对杨勇故意杀人(预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预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杨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审判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1月27日7时许,被告人杨勇因婚姻家庭矛盾预谋杀害妻姐王某林,但因王某林当日未出门没有得逞。随后,杨勇又萌生制造事端、阻止妻子王某丽在财产分配上获利的念头,在驾车行驶至沙湾区嘉农镇王场村公交车站台附近时,加速冲撞候车群众,致7人死亡、3人受伤。到案后,杨勇对实施杀害王某林未遂的事实予以主动供述,对故意开车冲撞公交车站候车人员的事实作了如实供述。
乐山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勇为杀害王某林而驾车前往作案地点等候,依法应认定为故意杀人(预备),其行为触犯刑律;故意驾车冲撞公交站台候车人员,致7人死亡、3人受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彭疆